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东兰中直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
《东兰县实施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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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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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实施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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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河政w88体育〔2022〕24号)精神,为顺利完成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社保惠民项目。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7512.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32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575万元,县级筹措617.38万元),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缴费困难群体,60岁以上参保人员等进行缴费补助,代缴和发放基础养老金;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核发工作,督促各乡(镇)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足额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负责做好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核发和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工作,按时完成各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2.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87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21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719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救助金。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做好城乡困难群众资格审核,按时发放救助金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城乡困难群众资格审核,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3.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我县无此项内容任务。
4.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筹措资金302.6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9.145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53.4584万元),预计为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伤残和死亡)家庭1664人发放奖励(特别)扶助金。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5.托育服务项目。
全县建有婴幼儿托位573个,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2.6个以上。完成1个县级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实现县本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6.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52万元,县级筹措10万元),按规定为24名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类别残疾儿童和孤独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牵头单位:县残联。
职????责: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二)健康惠民项目。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13995.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142.17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066.98万元,县级筹措786.65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职????责: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医疗费用的报账管理等工作。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足额配套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筹措资金1790.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32.11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68.521万元,县级筹措89.507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计服务全县22.66万常住人口。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职????责: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联合县财政局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足额配套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向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3.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待自治区,市级明确我县任务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职????责:负责分解下达投资计划,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三)教育惠民项目。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筹措资金23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新建,改扩建3所幼儿园,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会同财政部门按时做好项目备案及上报工作,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主管部门编制审核上报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筹措资金22308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全县70所试点2.8万名受益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3.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20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65万元,县级筹措148万元),新建,改扩建25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45个土建单体项目,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会同财政部门按时做好项目备案及上报工作,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主管部门编制审核上报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4.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50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形象。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开展中期检查和组织项目验收,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5.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我县无此项任务
6.学生资助项目。
筹措资金3062.0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76.068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161万元,县级筹措125万元。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
筹措资金2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5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125万元,县级筹措125万元),对约23173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平均每年每人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给予生活费补助。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337.068万元,均为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对约3200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2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9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6万元),为约1500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我县无此项内容任务。
(四)水利惠民项目。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维修养护项目。
筹措资金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78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42万元,县级配套8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及维修养护项目39个,受益人口4.24万人。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组织协调并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维修养护工作。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2.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我县无此项目。
(五)安居惠民项目。
1.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项目。
2022年我县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1182套,即2019年东兰县向阳新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182套。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职????责:负责组织全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分解落实任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拟定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上报。负责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棚改工作。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2年我县没有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六)农补惠民项目。
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筹措资金1849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各乡(镇)实地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承包耕地(根据上年实际补贴面积预计23.12万亩左右)农户给予直接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职????责:牵头会商县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和测算补贴标准等相关管理工作。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兑付情况审核,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配合主管部门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各乡(镇)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2.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第一批资金4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资金待自治区下达我县任务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通过农机具购置补贴,拉动社会投入200多万元购买农机具,到2022年底,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2.8%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包括对项目实施乡(镇)开展农机具购置补贴申请,审核,公示,兑付等工作进行指导及监督管理。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督促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补贴方案要求规范,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各乡(镇)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七)生态惠民项目。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筹措资金2642.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460.13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82.32万元),补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70.66万亩,补助自治区级公益林面积12.26万亩。国有部分按9.75元/亩标准补助,集体和个人部分按15.75元/亩标准补助。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兑现任务不低于90%。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补偿工作,及时制定下达补偿计划,年内完成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补偿工作。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2.污染防治项目。
我县无此项内容任务。
(八)文化惠民项目。
1.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17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0万元,县级筹措7.8万元。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9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8万元,县级筹措4.4万元),实现全县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县文广体旅局。
职????责:负责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统筹组织,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好本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工作,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2)东兰县革命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1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万元,县级筹措2.6万元),支持东兰县革命纪念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牵头单位:县文广体旅局。
职????责:指导,督促全县纪念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3)体育馆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6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5万元,县级筹措0.8万元)支持东兰县体育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牵头单位:县文广体旅局。
职????责:指导,督促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2.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待河池市下达我县任务后,由县文广体旅局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县文广体旅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开展项目绩效考核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3.农家书屋项目。
筹措资金2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3.8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9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为149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平均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不少于60种图书。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九)巩固脱贫惠民项目。
1.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筹措财政资金742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275.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149.8万元),支持全县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完成。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职????责:负责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实施项目,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和资金监管。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发展项目指导,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各乡镇按时完成本各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2.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筹措资金507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428.7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644万元。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筹措资金670.1万元,均为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完成农村公路日常养护1292公里。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各乡镇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2)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105.43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制度,实现普通国省道参保基本覆盖,构建防灾抗灾减灾长效机制,提升普通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3)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
筹措资金357万元,其中西部陆海大通道提升工程24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路面大中修完成4.8公里,路基大中修完工1个项目。
牵头单位: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4)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
筹措资金51.6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十)科技惠民项目。
1.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
待自治区,市级下达我县任务后,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职????责:负责辖区内科技需求征集和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日常管理,考核以及跟踪科技特派员科技示范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委组织部会同主管部门对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县农业农村局做好辖区内科技需求征集。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2.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待自治区,市级下达我县任务后,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乡(镇)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3.壮美广西?智慧广电项目。
完善乡镇无线发射台站长效维护机制。待自治区,市级下达我县任务后,由县文广体旅局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县文广体旅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本县年度目标任务。
4.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待自治区,市级下达我县任务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职????责:负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指导并组织协调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乡(镇)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利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掌握本乡(镇)本单位所承担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办理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台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扎实组织实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各工程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1-12月,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底前。县直牵头单位要主动与自治区,市有关部门对接联系,及时做好我县目标任务的分解。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本乡(镇)本单位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逐级分解,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乡(镇)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别是县直各牵头单位要紧盯项目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好内部验收检查,迎接自治区,河池市考核验收。各乡(镇),县直各牵头单位为民办实事工作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在2022年4月28日前上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径送县政府督查室),同时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积极筹措资金。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着力解决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减轻人民群众和基层及企业的负担,把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办好办实。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牵头单位要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从2022年5月起,每月5日前将截至上月底进展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见附件3)分别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县人民政府报送1次,同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计划完成进度。县政府督查室联系人:蒙灯渊,电话:19148733692,邮箱:dlxfb320@163.com;县发改局联系人:罗珊,电话:6371910,18070859957,邮箱:dlxf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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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兰县实施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
工程项目资金筹措情况表
2.东兰县实施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
工程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
3.东兰县实施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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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东兰县实施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筹措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22年计划筹措资金(万元) | 2022年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财政补助 | 自治区财政补助 | 市本级 筹措 | 县(区) 筹措 | |||||||||||||
合计 | |||||||||||||||||
一,社保惠民项目 | |||||||||||||||||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 7512.38 | 4320 | 2575 | 617.38 | 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二)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 8740 | 6021 | 2719 | 根据财力适当配套 |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 | 县民政局 | |||||||||||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 我县无此项目 | ||||||||||||||||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 302.604 | 149.1456 | 153.4584 | 预计为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伤残和死亡)家庭1664人发放奖励(特别)扶助金。 | 县卫生健康局 | ||||||||||||
(五)托育服务项目 | 0 | 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资金以社会投入为主;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由妇幼保健院统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指导。 | 全县建有婴幼儿托位573个,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2.6个以上。完成1个县级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实现县本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全覆盖。 | 县卫生健康局 | |||||||||||||
(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 96 | 34 | 52 | 10 | 按规定为24名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类别残疾儿童和孤独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 县残联 | |||||||||||
二,健康惠民项目 | |||||||||||||||||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 13995.80 | 11142.87 | 2066.98 | 786.65 | 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疗保障局 | |||||||||||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1790.14 | 1432.112 | 268.5168 | 89.507 | 2022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计服务全县22.66万常住人口。 | 县卫生健康局 | |||||||||||
(三)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三,教育惠民项目 | |||||||||||||||||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 230 | ?230 | 改扩建3所幼儿园,9个土建单体项目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 | 县教育局 | |||||||||||||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 2230.8 | 2230.8 | 对全县70所试点2.8万名受益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 县教育局 | |||||||||||||
(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 2013 | 1865 | 148 | 新建,改扩建25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45个土建单体项目,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 | 县教育局 | ||||||||||||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500 | 500 | 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形象。 | 县教育局 | |||||||||||||
(五)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县教育局 | 我县无此项目 | |||||||||||||||
(六)学生资助项目 | 3062.068 | 1439 | 1498.068 | 0 | 125 | ||||||||||||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 | 2500 | 1250 | 1125 | 125 | 对约23173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平均每年每人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给予生活费补助。 | 县教育局 | |||||||||||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 337.068 | 337.068 | 对约3200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 县教育局 | |||||||||||||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 225 | 189 | 36 | 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约1500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 县教育局 | ||||||||||||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 河池市无此项目 | ||||||||||||||||
四,水利惠民项目 | |||||||||||||||||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维修养护项目 | 700 | 578 | 42 | 80 | 共实施39个项目,受益总人口4.24万人。 | 县水利局 | |||||||||||
(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县水利局 | 我县无此任务 | |||||||||||||||
五,安居惠民项目 | |||||||||||||||||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项目 | 15700 | 2022年我县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1182套,即2019年东兰县向阳新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182套。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我县无此任务 | |||||||||||||||
六,农补惠民项目 | |||||||||||||||||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 1849 | 1849 | 按照各乡镇实地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承包耕地(根据上年实际补贴面积预计23.12万亩左右)农户和国有农场职工给予直接补贴。 | 县农业农村局 | |||||||||||||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 第一批资金40万元,第二批资金尚未下达。 | 40 | 通过农机具购置补贴,拉动社会投入200多万元购买农机具,到2022年底,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2.8%以上。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七,生态惠民项目 | |||||||||||||||||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 2642.45 | 2460.13 | 182.32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兑现任务不低于90%。 | 县林业局 | ||||||||||||
(二)污染防治项目 | 河池市无此项目 | ||||||||||||||||
八,文化惠民项目 | |||||||||||||||||
(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 177.8 | 170 | 7.8 | ||||||||||||||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项目 | 92.4 | 88 | 4.4 | 实现全县1个公共图书 馆,1个文化馆,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免费开放。 | 县文广体旅局 | ||||||||||||
2.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 | 19.6 | 17 | 2.6 | 支持东兰革命纪念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 县文广体旅局 | ||||||||||||
3.体育馆免费开放项目 | 65.8 | 65 | 0.8 | 支持东兰县体育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 县文广体旅局 | ||||||||||||
(二)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县文广体旅局 | |||||||||||||||
(三)农家书屋项目 | 29.8 | 23.84 | 5.96 | 0 | 0 | 通过政府采购为149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平均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不少于60种图书。 | 县委宣传部 | ||||||||||
九,巩固脱贫惠民项目 | |||||||||||||||||
(一)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7425.4 | 5275.6 | 2149.8 | 完成自治区切块到县资金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确保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全部完成。 | 县乡村振兴局 | ||||||||||||
(二)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 1184.13 | 1184.13 | |||||||||||||||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 670.1 | 670.1 | 完成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约1292公里。 | 县交通运输局 | |||||||||||||
2.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项目 | 105.43 | 105.43 | 实行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制度,实现普通国省道参保基本覆盖,构建防灾抗灾减灾长效机制,提升普通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 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 |||||||||||||
3.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 | 357 | 357 | 实施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路面大中修完成4.8公里,路基大中修完工1个项目。 | 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 其中240w属西部陆海大通道提升工程 | ||||||||||||
4.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 | 51.6 | 51.6 | 实施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 | 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 |||||||||||||
十,科技惠民项目 | |||||||||||||||||
(一)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
(二)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三)壮美广西·智慧广电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县文广体旅局 | |||||||||||||||
(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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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
东兰县实施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名称 | 2022年目标任务 | 县本级 | 东兰镇 | 武篆镇 | 隘洞镇 | 三石镇 | 长乐镇 | 长江镇 | 三弄乡 | 泗孟乡 | 兰木乡 | 大同乡 | 切学乡 | 巴畴乡 | 金谷乡 | 花香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一,社保惠民项目 | |||||||||||||||||||||||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 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下达河池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8.8万人。市级尚未分配任务到各县(区) | 617.38 | 88.98 | 58 | 82 | 60 | 46 | 50 | 11 | 29.6 | 41 | 30 | 17.8 | 31 | 27 | 45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二)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 | 县民政局 | |||||||||||||||||||||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 河池市无此项目任务 | ||||||||||||||||||||||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 预计为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伤残和死亡)家庭共1664人发放奖励(特别)扶助金。 | 县卫生健康局 | |||||||||||||||||||||
(五)托育服务项目 | 全县建有婴幼儿托位573个,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2.6个以上。完成1个县级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实现县本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全覆盖。 | 县卫生健康局 | |||||||||||||||||||||
(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 按规定为808名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类别残疾儿童和孤独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 24人 | 县残联 | ||||||||||||||||||||
二,健康惠民项目 | |||||||||||||||||||||||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 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保局 | |||||||||||||||||||||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计服务全县22.66万常住人口。 | 县卫生健康局 | |||||||||||||||||||||
(三)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三,教育惠民项目 | |||||||||||||||||||||||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 改扩建3所幼儿园,9个土建单体项目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 | 县教育局 | |||||||||||||||||||||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 对全县70所试点2.8万名受益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 县教育局 | |||||||||||||||||||||
(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 新建,改扩建25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45个土建单体项目,2022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 | 县教育局 | |||||||||||||||||||||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形象。 | 县教育局 | |||||||||||||||||||||
(五)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我县无此任务 | 县教育局 | |||||||||||||||||||||
(六)学生资助项目 | |||||||||||||||||||||||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 | 对23173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平均每年每人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给予生活费补助。 | 县教育局 | |||||||||||||||||||||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 对约3200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 县教育局 | |||||||||||||||||||||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 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1500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 县教育局 | |||||||||||||||||||||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 我县无此项目任务 | ||||||||||||||||||||||
四,水利惠民项目 | |||||||||||||||||||||||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维修养护项目 | 完成投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39处。 | 111 | 31.34 | 96.34 | 63.34 | 41 | 43.34 | 23 | 0.3 | 67.34 | 22 | 10 | 23 | 46 | 县水利局 | ||||||||
完成中央,自治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覆盖服务人口4.24万人。 | 1064人 | 413人 | 7410人 | 6737人 | 666人 | 6995人 | 124人 | 169人 | 6065人 | 158人 | 193人 | 544人 | 344人 | 县水利局 | |||||||||
(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我县无此任务 | 县水利局 | |||||||||||||||||||||
五,安居惠民项目 | |||||||||||||||||||||||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项目 | 2022年我县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1182套,即2019年东兰县向阳新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182套。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我县无此任务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六,农补惠民项目 | |||||||||||||||||||||||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 按照各乡(镇)实地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承包耕地(根据上年实际补贴面积预计23.12万亩左右)农户给予直接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 县农业农村局 | |||||||||||||||||||||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 通过农机具购置补贴,拉动社会投入200多万元购买农机具,到2022年底,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2.8%以上。 | 县农业农村局 | 第二批资金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
七,生态惠民项目 | |||||||||||||||||||||||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兑现任务不低于90%。 | 县林业局 | 绿兰林场30.29 | ||||||||||||||||||||
(二)污染防治项目 | 河池市无此项目 | ||||||||||||||||||||||
八,文化惠民项目 | |||||||||||||||||||||||
(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 |||||||||||||||||||||||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项目 | 实现全县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4个乡镇文化站全部实现免费开放。 | 32 | 4.2 | 4.2 | 4.2 | 4.2 | 4.2 | 4.2 | 4.2 | 4.2 | 4.2 | 4.2 | 4.2 | 4.2 | 4.2 | 4.2 | 县文广体旅局 | ||||||
2.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 | 支持县革命纪念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 19.6 | 县文广体旅局 | ||||||||||||||||||||
3.体育馆免费开放项目 | 支持县体育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 65.8 | 县文广体旅局 | ||||||||||||||||||||
(二)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县文广体旅局 | |||||||||||||||||||||
(三)农家书屋项目 | 通过政府采购为149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平均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不少于60种图书。 | 29.8 | 4 | 3 | 3.4 | 2.6 | 2 | 2.4 | 1 | 1.2 | 2.2 | 1.6 | 1 | 1.6 | 1.6 | 2.2 | 县委宣传部 | ||||||
九,巩固脱贫惠民项目 | |||||||||||||||||||||||
(一)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完成自治区切块到县资金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确保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全部完成。 | 按时完成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项目,确保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全部完成。 | 县乡村振兴局 | ||||||||||||||||||||
(二)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 |||||||||||||||||||||||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 完成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约1292公里。 | 县交通运输局 | |||||||||||||||||||||
2.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项目 | 实行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制度,实现普通国省道参保基本覆盖,构建防灾抗灾减灾长效机制,提升普通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 由东兰公路养护中心具体组织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 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 ||||||||||||||||||||
3.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 | 实施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路面大中修完成14公里,路基大中修完工4个项目。 | 由东兰公路养护中心具体组织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 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 ||||||||||||||||||||
4.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 | 实施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完成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367公里。 | 由东兰公路养护中心具体组织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 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 ||||||||||||||||||||
十,科技惠民项目 | |||||||||||||||||||||||
(一)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
(二)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三)壮美广西?智慧广电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 县文广体旅局 | |||||||||||||||||||||
(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 待自治区下达任务后分解实施。 |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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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
东兰县实施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月报表 | |||||||||||||||||||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 |||||||||||||||||||
项目名称 | 资金筹措及使用情况 | 自治区下达(或我市确定)的目标任务 | 工作完成进度(%) | 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 牵头单位 | ||||||||||||||
计划筹措资金 | 使用资金 | ||||||||||||||||||
合计 | 中央财政补助(万元) | 自治区财政安排(万元) | 市本级筹措(万元) | 县(区)筹措(万元) | 全部资金到位情况 | 全部资金支出情况 | |||||||||||||
合计 | |||||||||||||||||||
一,社保惠民项目 | |||||||||||||||||||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二)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 县民政局 | ||||||||||||||||||
(三)陆地边境 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 |||||||||||||||||||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 县卫生健康局 | ||||||||||||||||||
(五)托育服务项目 | 县卫生健康局 | ||||||||||||||||||
(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 县残联 | ||||||||||||||||||
二,健康惠民项目 | |||||||||||||||||||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 县医疗保障局 | ||||||||||||||||||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县卫生健康局 | ||||||||||||||||||
(三)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三,教育惠民项目 | |||||||||||||||||||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 县教育局 | ||||||||||||||||||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 县教育局 | ||||||||||||||||||
(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 县教育局 | ||||||||||||||||||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县教育局 | ||||||||||||||||||
(五)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县教育局 | ||||||||||||||||||
(六)学生资助项目 | 县教育局 | ||||||||||||||||||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 | 县教育局 | ||||||||||||||||||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 县教育局 | ||||||||||||||||||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 县教育局 | ||||||||||||||||||
四,水利惠民项目 | |||||||||||||||||||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维修养护项目 | 县水利局 | ||||||||||||||||||
(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县水利局 | ||||||||||||||||||
五,安居惠民项目 | |||||||||||||||||||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六,农补惠民项目 | |||||||||||||||||||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 县农业农村局 | ||||||||||||||||||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七,生态惠民项目 |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 县林业局 | ||||||||||||||||||
八,文化惠民项目 | |||||||||||||||||||
(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 县文广体旅局 | ||||||||||||||||||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项目 | 县文广体旅局 | ||||||||||||||||||
2.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 | 县文广体旅局 | ||||||||||||||||||
3.体育馆免费开放 | 县文广体旅局 | ||||||||||||||||||
(二)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 县文广体旅局 | ||||||||||||||||||
(三)农家书屋项目 | 县委宣传部 | ||||||||||||||||||
九,巩固脱贫惠民项目 | |||||||||||||||||||
(一)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县乡村振兴局 | ||||||||||||||||||
(二)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 |||||||||||||||||||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 县交通运输局 | ||||||||||||||||||
2.普通国省道灾毁保险项目 | 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 ||||||||||||||||||
3.普通国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 | 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 ||||||||||||||||||
4.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工程 | 东兰公路养护中心 | ||||||||||||||||||
十,科技惠民项目 | |||||||||||||||||||
(一)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
(二)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三)壮美广西?智慧广电项目 | 县文广体旅局 | ||||||||||||||||||
(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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